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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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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继承知识 | 阅读次数:2892

继承权维权

案情:
张某的孩子是一个非婚生子,孩子的父亲是一个有钱人但是在孩子两三岁的时候突然病逝。当时张某知道孩子的父亲在外省有公司和房产,就起诉孩子父亲的原配和其子女要求其儿子继承相应的份额。据张某陈述,由于当时急需钱给孩子治病,对方又一再的想办法拒绝承认其孩子与死者的亲子身份并编出大量的虚构债务,无奈张某就与死者的妻子打下了和解协议,上千万的资产仅仅要求了10万的继承份额。后来张某到河南之后发现,在河南死者还有公司和房产。为了要回应继承的份额,她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结果法院以“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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