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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29 9:09:55 | 阅读次数:837

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确立需满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获得劳动报酬等条件。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间的租赁关系虽不同于典型的劳动关系,但司机在工作中需遵守公司规定,接受调度,并为公司创造收益,这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应考虑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工作内容和条件等。此外,还需审查公司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安全的车辆、合理的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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