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4/9 9:36:25 | 阅读次数:1289

员工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将其开除,最后判赔

  员工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将其开除,最后判赔8000元?

  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执行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两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适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最后仲裁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时限,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安排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既要承担违法后果,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