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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5/2 9:58:04 | 阅读次数:775

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不能姑息。

  员工勤勤恳恳工作,公司却长时间未足额支付工资,对此我们不能姑息。今天和大家分享与此相关的一个案例,小李,是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其薪资结构涵盖基本工资与销售提成。然而,近九个月来,小李发现自己的薪资经常未能全额到账,尤其是销售提成部分,尽管多次向公司提出质疑,却始终未能得到满意的回应。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小李决定采取行动。他开始搜集各类证据,包括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以及与公司的通话记录等。同时,他正式向公司提出要求,希望公司能提供完整的工资支付记录以及销售提成的具体计算方式。

  经过与公司的多次沟通,小李证实公司确实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问题。为此,他向公司提出了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公司对他的要求置若罔闻。于是,小李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降薪或经常未足额发放工资,员工有权提出被迫离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正是员工可以被迫离职的合法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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