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5/23 16:05:07 | 阅读次数:1259
员工因病请假是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然而,对于请假后的工作评定,法律并未具体规定。若公司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标准,且员工知晓并同意,公司可据此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因此,仅凭员工一年内请病假4天被评为基本合格,无法直接判定是否违法,需结合公司制度和劳动合同来看。若无不当之处,该评定可能合法。
上一条:紧急辞职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