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24 9:30:25 | 阅读次数: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兼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口头约定应具有明确的工作内容、时间、薪酬等要素,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