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 12:17:26 | 阅读次数:661
当工资由另一家单位发放时,劳动关系的归属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首先,如果劳动者与其中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则一般可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根据用工事实判断哪家企业与劳动者工作联系最密切,具体考量因素包括工资发放单位、社保参保单位等。
此外,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也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实践中,即使劳动者同时与两家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法律上只能作为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在确定劳动关系归属时,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的存在与否、用工事实以及我搜索到的资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