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2 10:38:36 | 阅读次数:733
员工未休年休假应付的年假工资计算方法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是将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后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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