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5 7:03:48 | 阅读次数:713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稳定性。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期限要求。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能遵守这一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未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符合法律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下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