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12/1/10 10:15:00 | 阅读次数:6117
【案例】
某建筑公司2002年没有参加年检被 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公司开办人自行编制了没有通知债权人、也没在报纸上发布公告,更没有清偿企业债务的清算报告(该报告已经被法院认定为“其开办单位已经履行了清算义务并作出清算报告”)。2004年公司开办人又被法院执行机构裁定虚假投资87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87%,其余部分公司开办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实际到位)。请问:企业债权人应该直接起诉公司开办人承担民事责任,还